既往白癜风的 比较乱,临床上常按照白斑的形态、部位、色素脱失的不同程度等分成许多不同的 。
1994年全国色素病组讨论制定的白癜风临床 (草案),将白癜风统一分为二型、二类、二期。
◆二型◆
1、寻常型
(1)局限性:单发或群集性白斑,大小不一,局限于某一部位。
(2)散在性:散在、多发性白斑,往往对称分布,白斑总面积不超过体表面积的50%。
(3)泛发性:多由散发性发展而来,白斑多相互融合成不规则大片而累及体表面积的50%以上,有时仅残留小片岛屿状正常肤色。
(4)肢端性:白斑初发于人体的肢端,如面部、手足指趾等部位,而且主要分布在这些部位,少数可伴发躯体的泛发性白斑。
2、节段型:
白斑为1片或数片,沿某一皮神经节段支配的皮肤区域走向分布,一般为单侧。
◆二类◆
1.完全性白斑白斑为纯白色或瓷白色,白斑中没有色素再生现象,白斑组织内黑素细胞消失,对二羟苯丙氨酸(DOPA)(多巴)反应阴性。
2.不完全性白斑白斑脱色不完全,白斑中可见色素点,白斑组织内黑素细胞数目减少,对二羟苯丙氨酸(多巴)反应阳性。
◆二期◆
1.进展期
白斑增多,原有白斑逐渐向正常皮肤移行、境界模糊不清。
2.稳定期
白斑停止发展,境界清楚,白斑边缘色素加深。
【临床分期】
白癜风临床分为两期,进展期和稳定期。所谓进展期就是指皮损不断扩大,而且有新发皮损,同形反应阳性(就是外伤或其他皮肤病的基础上形成新的白斑)。稳定期指皮损不再扩大,没有新发皮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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